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黑龙江省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工作
2005-03-18 09:19:4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蔡韬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18日电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法院颁布的《实施意见》、《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为保证人民陪审员人选的科学、准确、客观,各基层法院要将本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意见报省法院干部处,审核并备案,经审核同意后,再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确定。明确规定,离退休的司法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为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效果和质量,减轻基层法院经费紧张的困难,省法院向省财政厅争取了资金,由省法院统一对全省各地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