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8日电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法院颁布的《实施意见》、《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为保证人民陪审员人选的科学、准确、客观,各基层法院要将本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意见报省法院干部处,审核并备案,经审核同意后,再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确定。明确规定,离退休的司法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为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效果和质量,减轻基层法院经费紧张的困难,省法院向省财政厅争取了资金,由省法院统一对全省各地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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