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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房贷要付违约金 消协:此举有违《合同法》
2005-05-28 06:06:5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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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5月28日电 听说房贷利率要上调,手里又刚好有了闲钱,便决定提前还清10万元房贷款,然而银行却要500元违约金。日前,市民王女士对银行的做法表示质疑。

  客户:扣违约金无法接受

  据王女士讲,她几年前在市工商银行某支行办理了购房按揭贷款,最近得知房贷利率要上调,明年起每月还款额要增加。因为近来手头儿宽裕,王女士想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然而银行告知,提前还贷不但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还要按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这样算来,王女士要支付500元违约金。她仔细读了一遍借款合同,发现对于提前还贷,合同里只写明“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经银行同意”,并没有违约金条款。王女士说,由于不能接受银行扣违约金,她已暂时放弃了提前还贷,并且对银行扣违约金的做法是否合法提出质疑。

  银行:提前还贷属违约行为

  为证实此事,记者以客户身份拨打市工行房信支行咨询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工行确已从4月16日起,对提前还贷的客户收取违约金,对老客户按提前还款额的0.5%收取,对4月16日以后贷款的新客户,则按1%收取违约金。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客户提前还贷将对银行造成损失。他表示,对老客户,合同里确实没有明确约定提前还贷罚则,但客户提前还贷属更改合同期限行为,已构成违约,银行有权提出收取违约金等限制条件。

  消协:利率上调违约金不应收

  市消协人士认为,对老房贷客户来讲,明年起利率上调属银行方面的更改合同行为,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贷款人提前还贷不属违约行为,即使贷款合同中对提前还贷有明确罚则,也不应收取违约金。另悉,目前我市几大银行除工行外,均尚未对客户收取违约金。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