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产权没证明 诉讼被驳回
2005-06-20 06:40: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陈艳秋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20日电 上法院起诉却拿不出有力证据,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张某在松北区有一套住宅,不久前,邻居赵某大兴土木,准备在张某住宅东侧建新房,张某以自家房屋滴水檐下沉、墙体出现裂缝为由,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赵某停止建新房,恢复自家房屋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因张某的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张某提供的证据只有“农村居民新(翻)建房用地批准书”。松北区法院认为,起诉人起诉,应当附有符合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因该通知书不能证明张某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对张某的诉讼请求依法驳回。法官表示,张某可在房屋所有权证办妥后再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