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30日电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将由原来的2万元升至3万元,同时,贷款的程序也得到简化。
《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将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定为2至3万元。也就是说,下岗失业人员最高可以申请到3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另外,《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还规定,贷款申请人是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或合伙经营)小企业的,贷款金额可根据其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以人均2——3万元的标准累加,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申请人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金额可根据其实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合理确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编辑:单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