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4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重性精神病防治项目日前启动。中央将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为我省提供23万元资金,旨在加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队伍建设。这一项目是国家卫生部为完善社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对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水平,为建立医院、社区一体的精神病防治体系奠定人力资源基础而下达的精神卫生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选择大庆市和牡丹江市林口县两个培训示范区,对涉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精神科医生、社区医生病案管理人员、民警、居委会人员、病人家属等。示范区培训工作将在8月末结束。
据省精神病防治专家刘长久介绍,黑龙江省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共有31家,分布在农垦、林业、煤炭、铁路、油田、公安等部门。专科床位379张,从事这项工作的医护人员不足3000人,低于国家标准。而我省重性精神病患病率则达13.47‰,全省有近5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因此国家提倡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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