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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租赁黑交易 哈尔滨9月起租房需登记纳税
2005-08-08 10:02:06 来源:新华网  作者: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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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消息:针对当前哈尔滨房屋租赁市场“黑交易”盛行,引发纠纷不断的现实,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出台新规,决定从9月起对租赁房屋行为实行登记纳税制度,以维护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

  据哈尔滨市房产住宅部门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开发规模的扩大,房屋租赁市场也日益活跃起来。目前哈尔滨市房屋租赁面积已达1000多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租赁面积达150多万平方米,非住宅租赁面积850多万平方米,占全市房屋租赁总面积的11%。但在这些租赁房屋中,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管理的却不到总数10%,除普通住宅、经营性用房出租等传统租赁形式外,新出现的写字楼、摊位摊床、地下车位、床位出租等新的租赁形式,也造成管理上的空白。“黑交易”的盛行使房屋租赁市场缺乏秩序,纠纷频频发生,每年流失的税费超过3亿元。同时,个别黑房也成为不法分子藏污纳垢的窝点。据公安部门统计,哈尔滨市70%的刑事案件都与利用租房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有关。

  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讨论通过了《哈尔滨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决定于9月10日起对所有的出租房屋实行登记纳税制度。新《办法》规定,交易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人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应当按规定交纳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费用。出租人不能按时缴纳的,承租人应当代缴;承租人代缴的,可以抵付租金。

  为避免当事人规避政府监管,虚报、瞒报租金和国家税费流失,新《办法》中还规定了房屋租赁实行租金申报制度,要求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如实申报租金,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的租金明显低于房屋租赁市场参考租金价格,或者租赁合同未约定租金以及约定租金不明的,房产部门将按照评估价格予以确定。对出租房屋没有登记备案的当事人将处以200元--1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