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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官索要钱款枉法办案徇私舞弊被数罪并罚
2005-08-12 10:07:1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柴广军 于凯 孙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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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2日电 黑龙江省一法院审判监督庭原法官张某以为罪犯办理监外执行为由,索要钱款,近日被判数罪并罚。

  张某受理公安机关呈报王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时,以办理案件需要鉴定费及其它费用的名义,分两次让王某的亲属拿人民币8500元,其中500元用于法医鉴定,2000元用于公务花销,其余6000元被其占有。张某在收到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对王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复后,没有向其所在法院汇报及通知公安、检察机关,擅自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呈报王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材料,并对王某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案发后,张某返还所得赃款,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受案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张某徇私舞弊,为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