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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章处罚第一天 165人被罚1720元
2005-11-01 07:46: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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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日电 10月3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1000余名交警走上街头,在40条主要街道和23个重点岗,对行人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了首次处罚。截至16时,交警部门共处罚行人165人,罚款1720元。有的是不走人行道或翻越护栏的违章行人,有的是不知道自己行为是违法的,有的是一时疏忽走了近道,还有的则是明知违法却图一时方便。

  被罚第一人

  今天7时50分,记者跟随交警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博物馆转盘道检查。某药厂职工杨波此时横穿马路,不按斑马线行走,被值勤交警开出了第一张针对行人违章的罚单———《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警依法对其处以10元罚款。杨波表示,自己是为了图方便,才没有按斑马线行走,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下次一定注意,并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给予的10元罚款。

  翻护栏最高罚30元

  8时40分,在哈市道外区景阳街上的某商场门前,一名中年女子背着包裹正在翻越护栏,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这里行人翻越护栏的现象十分严重,平均不到一分钟就有一名行人翻越护栏,而离此路段不到50米处就有人行道。8时50分,一名商场售货男子徐某翻越护栏时被交警制止,并处以最高额度30元的罚款。徐某说,因为在附近商店进货,所以感觉翻越护栏比较便捷,不用拎着东西走远道,自己每天在这里翻越三四次都没出过什么事。

  不交罚款读宣传单

  8时15分,在哈市南岗区红军街上,中年男子董某一边打电话一边过马路,由于没走人行道,董某被交警拦下,董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只因有事接电话,忘了走人行横道,并称因为出来匆忙,身上没有带钱。交警让其宣读了一遍“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十大交通陋习”宣传单,作为教育处罚。

  为躲避罚款逃跑

  9时30分,有2位女士从南岗区东大直街沿着道路中线往西走,她们全然不顾机动车在其两边穿梭,与公交车、出租车混行,执勤交警立即向她俩示意停下,并将这2位女士带到某商场门口,在交警告诉二人与车辆混行已经违章并要交纳罚款时,2位女士急忙跑向商场人流之中溜了,执勤交警一脸的无奈。

  一位出租车司机说,新《交通法》出台后,如果行人违规,撞了人的司机仍要负责一半以上的赔偿,多数司机认为这“不合理”。因为在哈市,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几乎随处可见。维护交通安全是大家的事,所以出台行人违章惩罚办法是必要的。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邹勇刚表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看似小事,但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影响了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不仅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还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交警部门通过两个月的宣传教育,行人违法现象依然很严重。从今天开始对违章行人进行罚款处罚,目的还是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从而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营造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