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14日电 虽然热费上涨已成必然,但有关专家认为,由于近年来水价、电价等接连上涨,市民们承受能力有限。本次热费上调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绝不能把所涨的价格全部让百姓承担。
新华网援引经济参考消息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学院热能教授盛晓文认为,目前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热费所涨的价格较为现实。供热企业是经营性的,除了刚性成本之外,自己的经营水平高低、经营效率优劣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因此,作为价格上调的部分,企业应该承担一部分;而作为政府部门,考虑到百姓承担能力和供热具有公益属性,也应该拿出部分补贴,以平衡企业和个人承担能力的不足;作为受益者的市民,应该承担因市场因素导致的供热成本的上涨一部分,也即接受涨价,个人拿一点。这样,多方共同承担价格的上涨,冬季供热问题相对来说就比较易于解决。
盛晓文说,热费价格不合理归根结底是当前定价方式不科学造成的。随着近年来哈尔滨市供热市场的开放,许多民营资金纷纷进入这一行业,供热盈利性成为必然,因此供热定价给供热企业留有利润是正常的。但定价方式必须有所改变,要改变过去由供热企业主导定价的模式,由政府出面组织专家对可能影响供热成本的各要素价格变化进行科学的测量,将供热企业的利润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保证普通百姓的利益。盛晓文建议,供热价格形成应该像电价一样,实行煤热联动机制,以保证供热价格的合理和调整及时。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