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22日电 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哈尔滨市自今年初开始,对全市开工建设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截至10月末,哈尔滨共有415个建设工程项目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总额达1.19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哈尔滨市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严重,施工单位往往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而延迟发放农民工工资,致使每年10月至次年的3月成为农民工投诉、举报被拖欠工资案件的高发期。为从根本上解决开发商建筑行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今年1月起,哈尔滨市正式施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哈尔滨市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一律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对于结转工程,按照2004年底前结转工程量的3%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有关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针对这种情况,哈尔滨市劳动部门自今年初开始对全市开工建设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今年6月,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建委、哈尔滨市监察局、哈尔滨市规划局等四部门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建设施工单位550户,下发整改指令171户,追缴农民工保障金1541万元。截至2005年10月30日,哈尔滨市(包括所辖县、市)共有415个建筑工程项目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已收取农民工保障金1.19亿元。
按照劳动部门规定,如建筑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给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工程竣工后满60日,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用工单位,可持建设单位签署同意的竣工报告,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