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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黑龙江省委: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网络环境
2006-02-09 18:55: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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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智玲

  东北网2月9日电(记者 焦洋)今天上午,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进行大会发言,省政协委员于智玲代表民进黑龙江省委做了题为《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网络环境》的发言。

  在发言中,民进黑龙江省委针对如何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地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为其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提出建议。通过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活动,努力创建适合青少年需要的文明网站和文化产品。全文如下:

  标题:《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网络环境》

  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互联网在成为青少年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之时,也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十四统计报告表明,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我国上网用户总数为8700万,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到总数的17.3%,超过1500多万人。如何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地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为其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是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也是事关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深刻理解网络道德的内涵及其特点

  以因特网技术为基础的“网络社会”,因人们的交往和活动方式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而对传统社会道德提出了新的挑战,呈现出不同于现实社会道德的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现实社会的“熟人社会”环境和社会舆论、利益机制、法律制裁等道德他律手段的强大力量,使得传统社会道德得到相对较好的维护和发展。而一旦进入“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的虚拟界域,人们就可能摆脱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角色与各种制约,揭掉“面具”,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弱化了传统社会道德的规范作用。可见,以因特网技术为基础的这种更少人干预、过问、管理、控制的“网络社会”环境,对道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客观分析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利益和需要,建立一种网络人自发形成、自觉自愿拥护的新型道德规范体系。

  “网络社会”道德并不强求类似现实社会道德的统一标准,只要其网络行为不违背“网络社会”的主导要求,网民并不需要因为加入因特网而改变自己原有的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网络道德作为一种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性道德,并不是对传统社会道德的简单抛弃,而应在扬弃基础上进行艰苦地改造与创新,并上升至道德习惯和道德信念的高度才能具有自律性,才能有效地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

  二、网络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网络是把双刃剑”。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通过互联网迅速在全球广泛传播,引领人们在更广阔的空间里创造更舒适的生活,极大地推动了人类文明与社会的不断进步。但是,“网络社会”的开放性、隐蔽性和无约束性,又使得人们在与机器的交往中变得冷漠,甚至认为盗窃、入侵等犯罪行为也不过是敲击了几下键盘、点击了几下鼠标而已;也使得各种信息在互联网上自由传播和交流,弱化了各方面对网络信息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为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导致网上淫秽、色情、凶杀、暴力、迷信、伪科学、邪教、反动、欺诈等有害信息泛滥成灾,不仅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而且对末成年人的道德品质和健康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据调查,我国现有的1500万未成年网民中,有46%经常光顾色情网站,网络色情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直接诱因之一。《中国教育报》2004年10月28日报道,据警方介绍,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与网络有关的案件已经占到70%一80%。网络不良信息的严重泛滥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公害,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势在必行。

  同时,网络道德问题又是现实社会中的道德问题在网络时代的具体体现,是人类自身在科技发展时代所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冲突的集中反映。非法网吧屡禁不止,青少年沉缅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网络在深深作用于青少年身心发展、考验他们信息判别、道德认知能力的同时,也在拷问着网吧经营者、网上信息传播者的道德良知,拷问着游弋在网络世界的每个网民以及整个社会的良知。网络道德教育的对象不能仅指未成年人群体,生活在网络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该成为教育的对象,懂得什么是必须恪守的道德规范,什么是应当遵循的游戏规则,什么是不道德行为,从而自觉形成网络自律,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不道德和犯罪行为发生。网络道德教育决不是针对网络道德问题的应时之举,而应该作为学校道德教育乃至社会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网络道德教育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齐抓共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正[2004]第8号文件)中,对加强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5月召开的全国加强和改进末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把净化网络环境,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到了关系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的精神,特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健全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科技手段,严厉打击日益严重的网络色情问题,努力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当前,我国已经加快了网络立法的步伐,一系列网络法规已经相继出台。2004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专项行动中,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利用淫秽色情网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努力从源头上打掉网上淫秽色情赖以传播的基础,坚决遏制住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增强全社会依法治“网”的意识和能力。现实的问题是,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2、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采取一些强制性技术防范措施净化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网络的开放性和无国界性,使许多国家政府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的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教育手段难以奏效,因而只能利用技术手段对色情信息进行封堵,防止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我国清华紫光公司于2003年成功地开发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绿色产品——紫光S锁(大众版),具有内容过滤、时间控制、外设锁定、软件控制和历史记录等多项功能,为广大家长约束和监管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建议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大力推广。

  3、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活动,努力创建适合青少年需要的文明网站和文化产品。维护网络文明不仅仅是未成年人的责任,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本着“主动出击、积极应对、把握导向”的原则,以日常教育为基础,帮助青少年学会在网络世界里趋利避害。既要做到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又要鼓励和指导青少年利用免费网络资源,多浏览雏鹰网、中青网等优秀网站,并积极参加他们组织的各项活动;多参与网络制作,主动占领网上阵地,充分发挥校园网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精彩的页面、健康有益的栏目和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信息吸引青少年到网上学习。只有让广大青少年在充分的网络自由下,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不断成长为合格的网络公民,网络文明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文明上网、文明建网、文明网络”的社会需求。

  网络文明是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也是网络发展的必然选择。愿全社会携起手来,努力开辟一条网络道德教育的发展之路,共同为青少年打造一个“绿色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