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5日电 (记者 印蕾)记者15日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2005、2006年基本养老金方案已经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经过2005、2006两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平均增资155元;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每月低于300元的,将从2006年7月1日起直接提高到300元。2007年调整工作将于明年下半年开始。
经过此次调整,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155元/月;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135元;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110元;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80元;2004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95元;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职的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70元。同时,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含老兵)、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以及部分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介绍,为适当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起连续3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省劳动保障厅经过认真调研、测算,确定了我省的调整方案。随着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近几年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相对较快,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却相对较低。如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这次我省调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外省的差距也将进一步拉大。经向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积极争取,适当加大了我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调整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155元/月,增加幅度与辽宁、吉林两省基本持平。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共涉及到全省200余万名退休人员,每年多增加基金支出30多亿元,无论待遇水平调整,还是涉及人员及金额,都是我省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