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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鉴定让他洗清冤屈 史会清枉背5年强奸罪名
2006-10-29 06:32: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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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9日电 已经53岁的史会清,虽然洗脱了背负5年的“强奸犯”的恶名,可如今眼前却又是一片迷茫……

  绥化市北林区一名11岁的少女指证时年48岁的邻居史会清强奸自己并致其怀孕。公安机关审讯时,史会清招认了强奸该女孩一事,但女孩将孩子生下后,史会清却立即翻供。经DNA鉴定,孩子的父亲确实另有其人。近日,背负了5年强奸罪名的史会清终于被法院终审判决无罪。那么这名受害女孩到底遭到谁人强奸?史会清既然没有犯罪,他当初又为什么要招认?

  一夜间成了“强奸犯

  2001年年初,家住绥化市北林区的11岁女孩红红(化名)的身体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的腹部开始一天天隆起,小脸也变得圆起来。到了3月份,红红的小腹已经明显向外突出,引得大家议论纷纷。

  红红的这一变化被自己的母亲看在眼里,她觉得事情蹊跷,便问红红是怎么回事。在母亲的追问下,红红哭着对母亲说,2000年7月的一天,她到邻居大伯史会清家串门。看到红红来了,史会清将门挂上后,强行将红红摁倒在炕上,将其奸污。母亲马上带红红去医院检查,发现红红已经怀有7个半月的身孕。

  2001年3月9日,气愤的红红家人马上带她到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红红被史会清强奸。很快,民警将史会清在其家中抓获。经过刑警队干警的审讯,史会清招认是自己强奸了红红,并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第二天,史会清被送到了看守所羁押。

  

  DNA鉴定现疑团

  

  有了被害人的指认,也有了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笔录,这起强奸案已变得没有任何悬念。但是被关押后不久,史会清却突然翻供,称自己没有强奸红红。

  原来,在史会清被羁押后不久,红红腹中的孩子出生,是一名男婴。后来,这个消息传到了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史会清的耳朵里。史会清立即声称自己以前供述的犯罪情况不属实,自己没有强奸红红,并要求和红红的孩子做DNA亲子鉴定。受北林公安分局的委托,黑龙江省公安厅为他们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令人意想不到:史会清和该男婴不具有亲权关系。也就是说,这个孩子不是史会清的。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糊涂了,既然史会清没有强奸红红,那他当初为什么要招认?红红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上称,自己没有和其他人有过性行为。难道史会清的家人在做鉴定的时候做了手脚?

  在红红家人的要求下,公安机关到国家公安部对史会清和这个男婴重新做了一次亲子鉴定。但鉴定结果仍然和上一次一样,证明了孩子不是史会清的。那么,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红红到底被谁奸污了?这起强奸案变得扑朔迷离。

  强奸案“水落石出”

  

  公安机关重新找红红了解情况,红红一口咬定,她就是被史会清奸污的,孩子就是史会清的。但在大量的事实面前,经过公安机关一番工作,红红承认自己是被邻居靳忠所强奸,孩子是靳忠的。

  靳忠,1981年出生,他也是红红的邻居。平时,红红经常和他在一起玩。2000年7月的一天,靳忠将红红带到自家在绥化市北林区租住的房屋内,强奸了红红,并威胁红红不许报案。后来,靳忠又多次和红红发生关系。孩子出生后,靳忠觉得事情不妙,便逃到了外地的亲戚家中,后来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靳忠用语言相威胁奸淫幼女,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强奸罪。2002年5月,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判处靳忠有期徒刑十年。他的家人也因包庇罪被判了刑。至此,这起强奸案应该说是水落石出了。

  

  

  背负5年罪名

  

  强奸案的真正罪犯已经找到,但史会清并没有被释放。北林公安分局仍然将史会清继续羁押,并报请北林区检察院。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史会清起诉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史会清供述有罪的笔录、被害人的证言以及公安机关的破案经过等证据,法院判决史会清强奸幼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史会清不服判决,两次上诉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中院两次撤销绥化市北林区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北林区人民法院也两次维持原判。

  直到今年4月,史会清再次上诉到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中院审理后认为,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史会清犯强奸罪证据不足,公诉机关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时,未提供新的证据证实史会清犯罪。被害人红红指认史会清强奸的供述前后矛盾,与相关证据不能吻合,史会清上诉有理。今年9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史会清无罪。史会清被无罪释放,他背负了5年的“强奸犯”罪名也终于洗脱了。

  

  

  公安机关刑讯逼供?

  

  在史会清被判有罪的几次判决中,史会清当时在北林公安分局刑警队供认了自己犯罪的那份笔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既然史会清无罪,他当初为什么要承认自己犯罪,而惹来牢狱之灾呢?

  据史会清讲,2001年3月的那天,他被带到了公安局刑警队后,民警问他做了什么坏事,史会清说自己没有做坏事,随后,这几个警察对他施以拳脚,后来,连胶皮管、板凳都用上了,任凭他怎么喊,也没人理会。

  打了一阵之后,警察又问他干了什么坏事,史会清说:“我什么事都没做。”警察问他是否强奸邻居家的女孩红红了,史会清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警察见他不说,又将他的双手背在身后,用绳子将他捆上,踩住他的后背,用力将他的胳膊向后拉。他感觉到胳膊一阵疼痛,好像是脱臼了,后来,他就晕了过去。史会清说,警察就这样将他捆着,将他在审讯室内锁了一夜。

  第二天,警察再次来到审讯室,问史会清想好了没有。此时,史会清已经感觉到呼吸困难,身上没有了知觉。史会说:“我当时被折磨得实在受不了了,心想,如果自己被折磨死了,就要背负一辈子强奸犯的罪名,不如承认自己强奸了红红,等有机会再为自己伸冤。”就这样,他招认自己强奸了红红,并在笔录上签了字。

  史会清说,在被关押期间,他的胳膊根本抬不起来,自己连衣服都穿不上,饭也没法好好吃。每天吃饭的时候,他只好将饭碗放在地上,趴在地上吃,后来,同监舍的人看他可怜,便帮忙给他喂饭。

  在被关押期间,史会清状告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的民警刑讯逼供,有关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并委托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调查此事。2005年3月,庆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北林分局两名民警涉嫌犯刑讯逼供罪为由,向庆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时隔不久,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又提出撤诉。后来,绥化市检察院又责令北林区检察院办理此案,目前,北林区检察院已经立案,正在进行调查。

  

  

  生活上已不堪重负

  

  10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史会清的家。他已经从原来的住处搬出,租了一间空车库,一家三口人就住在里面。史会清的妻子说,史会清被抓后,虽然家人都相信他没罪,但邻居都指指点点,他们压力很大,只好搬走。

  “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就这样毁了。”史会清说。史会清被抓后,他的工作丢了,家中失去了经济来源。他80多岁的母亲听说儿子成了强奸犯,一病不起,在史会清被关押期间去世了。说的此处,史会清流着泪告诉记者,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后来,儿子已处了多年的女朋友听说史会清是强奸犯,也和儿子分手了。现在,他儿子已经快三十岁了,还没再找到一个女朋友。

  为了给史会清打官司,他家里还欠了几万元的外债。史会清的胳膊现在还抬不起来,什么活都不能干,绥化市人民检察院为史会清做了法医鉴定,其左肩关节陈旧性脱位,暂定为轻伤。

   红红早已不知去向

  

  20日下午,记者来到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刑警四大队核实情况。记者说明要采访关于史会清在审查期间是否被刑讯逼供一事后。一名民警说,他们得要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后,才能够接受采访。随后,记者来到绥化市公安局,宣传处的一位同志说,他们暂时不能够接受采访,需要请示省公安厅。

  记者试图找到那个当年指认史会清的女孩红红,但邻居们说红红和她的母亲早就已经不知去向,至于她为什么要指认史会清强奸了自己,也就成为了一个谜团。史会清说,他现在准备起诉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