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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社保部门:失业人员办领热费补贴截止到12月6日
2006-11-28 09:05:2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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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8日电 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哈尔滨市今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热费补贴,但今冬供暖已开始月余,仍有部分失业人员未办理手续领取热费补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市民,办理热费补贴的截止时间为12月6日,符合条件的应抓紧时间及时办理。

  据了解,失业人员如果在本年度10月到12月的供热期内正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家庭其他成员均无职业、无力缴纳热费,可按照住房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的标准,领取100%的热费补贴。供热部门负责收集辖区内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填写《2006—2007年度供热期热费补贴人员审批表》,并持此表和认定所需证件报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

  据介绍,由于办理流程需经多个部门,时间较为紧张,如果拖到12月6日后办理,很有可能影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享受热费补贴待遇。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