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2日电 “果园星城小区进户,物业、开发商、供暖单位合伙乱收进户费。我们不交钱,他们就不给我们钥匙。”20日,哈尔滨市果园星城小区业主张女士向记者反映。记者随后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日,记者在香坊区公滨路附近的果园星城小区内,一间写着“进户现场办公”的房间内看到,这里由哈市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安埠分公司和哈尔滨昆仑物业管理公司两家联合办理进户收费。最先收取的是包烧费,然后依次是物业费、装修抵押金、垃圾清运费。
一位姓黄的业主在交包烧费时,向在场的哈市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安埠分公司工作人员提出:“今天已经是1月20日,为什么要收我家3个半月的包烧钱?”一位负责开票的女工作人员回答:“我们只看开发商开具的进户手续,开发商说怎么交,我们就怎么收。”记者在该业主手中看到,果园星城小区开发商黑龙江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进户通知单上日期是1月20日,但另一份进户手续上显示进户时必须交3个半月的包烧费。
由于包烧费是进户收费的第一道环节,业主不交就无法进行下一个交费项目,更别想拿到新房钥匙。一些业主说,物业、开发商、供暖单位是在合起伙来“算计”业主。
在由物业公司收费的工作台前,记者看到这里的物业费是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70元,一次收取一年;装修抵押金是500元,垃圾清运费200元。对于这些费用,昆仑物业一位姓高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政府有关文件,物业费不需要再经物价部门审批。目前,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物业费0.70元是我们物业与开发商协商制定的,今后居民如果觉得这个标准不合适,可以在达到一定入住率或两年后,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调整。至于装修抵押金500元,垃圾清运费200元政府都有规定,也不需要与居民签协议。”
据哈尔滨市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哈尔滨市物价局2004年9月底发出的《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居民进户收取供暖费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在供暖期间进户的,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等单位可以按实际供暖月向住户收费。当月20日至下月20日为一个供暖月,在供暖月中,15天(含15天)以内收半个月供暖费,15天以上收1个月供暖费。目前,新建居民小区物业收费仍然实行政府定价,果园星城小区0.70元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物业费标准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在未争得小区多数业主认可的情况下,属于违价行为。收取装修抵押金没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借进户之机强行收取。根据哈市《关于加强居民进户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收取200元垃圾清运费的前提是应事先与业主签定协议,不装修或自己清理免交。对于违反政府有关进户费的相关规定的行为,市民有权向物价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