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31日电 根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1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监测调查,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18.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5.3元,增长21.4%,扣除物价影响,实际增长19.1%,主要情况是: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56%
2006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元,增长56%。工资性收入增加的特点是:各项收入全面增加。一是从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人均29.3元,比上年的15.2元增加14.2元,增长93%。二是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人均104.8元,比上年的58.4元增加了46.4元,增长79%。三是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人均65.9元,比上年的54.3元增加11.6元,增长21%。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15%
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1114.2元,比上年的970.4元增加143.8元,增长15%。家庭经营收入变化的特点是各项收入均有上涨。一是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1094元,比上年的974.5元增加119.5元,增长12%。其中,农业纯收入人均1036.1元,比上年的1001.9元增加34.2元,增长3.4%。农业纯收入占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的93%。二是非农产业纯收入人均20.2元,比上年增加24.3元。家庭经营纯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农业生产形势好,农作物长势良好,粮食产量比上年增加,价格又稳中有升。因此,2006年黑龙江省重点扶持县农民纯收入的增加主要靠粮食丰收的作用。
三、财产性收入增长36%
财产性收入人均103.2元,比上年的76.1元增加了27.1元,增长36%。其中:租金人均0.61元,比上年的0.19元增加0.42元,增长2.2倍。
四、转移性收入增长31%
转移性收入人均207.6元,比上年的159元增加48.6元,增长31%。其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和带回人均3.7元,比上年的1.7元增加了2元,增长1.2倍;城市亲友赠送人均19.6元,比上年的13.7元增加了6元,增长43%。退耕还林还草补贴人均1.9元,比上年增加了1.9元,政策性补贴收入人均166.1元,比上年的118.9元增加了47.2元,增长40%。转移性收入增加的因素:一是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增加,二是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补贴较多。
五、全年计算恩格尔系数比重有所下降
2006年,黑龙江省扶贫重点县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计算恩格尔系数比重为41%,比上年的43%回落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