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3日电 2002年至2006年,黑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在各项工作中成效显著。为更好的解决民生问题,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民政部门将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着重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两项工作。这是记者在12日召开的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上了解到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浩、省政协副主席曹亚范出席会议。副省长王东华在会上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黑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城市低保、城市三无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农村贫困户和五保供养对象为主要救助对象,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为辅助,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政策救助为补充,逐步形成城乡一体、标准有别、分类施保的社会救助体系。
在巩固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和分类施保制度,确保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提高低保对象子女入学、冬季取暖、入托优惠待遇的同时,建立助学金制度,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巩固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救助领域和范围;要进一步完善五保户的供养工作,五年内使集中供养比例达到50%。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成农村敬老院布局的调整;要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将城乡贫困对象100%%纳入救助范围,切实解决医疗难问题;要完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探索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相互协同方式,有效预防和控制流浪乞讨现象;要推进慈善事业深入发展,制定和完善推进黑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建立起以政府倡导推动、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民间组织积极运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要大力开展救灾捐助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确保灾区群众和社会贫困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会议强调,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以社会化为方向,以公办福利机构和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社会福利机构并存,社区组织和居家福利保障服务为依托的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管理形式多样化的社会福利社会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