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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须补钱
2007-02-26 09:52:4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邢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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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6日电 昨天是春节黄金周后上班首日,许多读者打电话询问,春节期间上班怎样拿加班工资?哈尔滨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三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予补钱,而不能以任何形式补休;初四至初七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补休或补钱。用人单位对员工加班后的补偿方式必须依法确定,补钱还是补休不能随意决定。

  据介绍,2月18日、19日、20日是法定节假日,21日、22日、23日、24日是休息日。按照《劳动法》规定,春节长假期间的加班费不能“一刀切”,用人单位凡在18日至20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员工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21日至24日休息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用人单位不给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劳动部门提醒,除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外,劳动者如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补钱,不得以补休、调休等方式抵充。劳动者如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补休或者补钱,也可优先选择补休。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