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6日电(秦雷 柳京 记者雷蕾)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巡逻途中抓获长春警方网上通缉的非法集资逃犯刘凤珍(化名),并移交长春警方解回。
日前的一天晚上8时许,巡警支队特警四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到道里区都市秀景小区附近时,迎面走来一名中年妇女,看到巡逻的警车后,举止慌张,避开警车迅速向小区院内走去,民警立即驱车上前进行盘查。发现该女子提供的住址与她出示的身份证件上的不符,又说不清原因,民警遂将该人带回单位进行审查。
经审,该女子叫刘凤珍,今年46岁,哈市人。几年前在外地做生意时结识了长春生意人蔡某,双方经常有业务联系。2006年10月,蔡某专程来到哈尔滨向刘凤珍提供了一个脱毒马铃薯的市场推广项目,并告知他准备投资一个公司专门作这个项目的生意,如果做好了很能赚到很多的钱,并邀请刘凤珍一起干。并许诺每个月支付刘凤珍底薪一万元,另加提成。
在巨额利润的驱动下,刘凤珍告别了家人跟着蔡某去了长春,并在长春成立了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募了一些工作人员,从事脱毒马铃薯的市场推广。可是,在实际运营中这个项目并没有像他们预想到的那样赚钱,公司仅经营了两个月就因为资金的严重缺乏而难以维持,蔡某和刘凤珍非常着急,找来公司的骨干一起商量解决的办法,最终研究决定以脱毒马铃薯推广项目为借口进行集资募款,同时为投资人定立了参与这个项目的原则:每个人投一单为1280元,每个人最多只能投10单。如果开设分销公司最多可投31单,每投一单后,在三个月后公司向投资人返还本金1280元外,另外加1280元作为利息回报投资人。
同时公司规定,内部员工每吸收投资人一单可提成10元。会后,蔡某、刘凤珍等人开始就脱毒马铃薯推广项目对外大肆进行广告宣传,以高额利润引诱不明群众上当受骗。作为公司经理的刘凤珍利用原来认识的同志、朋友、亲属等各种社会关系进行集资募款。自2006年10月份以来,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蔡某、刘凤珍等人就以发展脱毒马铃薯项目为由,以高息为诱饵,在长春面向公众非法集资2800余万元人民币,仅刘凤珍一人就非法集资到款项600余万元人民币。刘凤珍也从中得到了丰厚的利润,除每月拿到一万元底薪外,还获提成8000余元。
2007年2月,长春市公安局经受害群众举报后,对犯罪嫌疑人蔡某等人进行抓捕,刘凤珍则侥幸逃脱,其余人员全部归案。
逃回哈尔滨后的刘凤珍,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她始终不敢在家住,四处躲藏,几次更换居住地址。几天前的一个晚上8点多钟,由于天气炎热,刘凤珍壮着胆子从出租房内出来乘凉,不料遇到了巡逻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刘凤珍的供述,民警很快联系上长春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刘凤珍系长春市公安局缉捕的网上逃犯。
近日,犯罪嫌疑人刘凤珍已被长春市警方押解回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