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7日电 哈尔滨市的刘凤珍(化名)以推广脱毒马铃薯为名,在长春伙同他人非法集资2800多万元,仅其一人就非法集资600多万。近日,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将刘凤珍抓获,并移交长春警方进一步审查。
今年46岁的刘凤珍是哈尔滨人。几年前,她在外地做生意时结识了长春生意人蔡某,双方经常有业务联系。2006年10月,蔡某专程来到哈尔滨向刘凤珍介绍了一个脱毒马铃薯的市场推广项目,打算针对此项目成立一个公司。蔡某声称如果做得好每年能赚上百万,并邀请刘凤珍一起干,许诺每月底薪一万元,另加提成。
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刘凤珍跟着蔡某去了长春,并在长春成立了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脱毒马铃薯的市场推广。可在实际运营中,这个项目并没有像她们预想的那样赚钱。公司仅经营了两个月就因为资金紧缺难以维持。蔡某和刘凤珍与公司的骨干一起商量解决的办法,最终决定以脱毒马铃薯推广项目为借口进行集资募款。同时为投资人订立了参与这个项目的原则:一单为1280元,三个月后公司除向投资人返还本金1280元外,另外加1280元作为利息回报投资人。公司同时规定,内部员工每吸收投资人一单,可提成10元。
集资方案敲定后,蔡某、刘凤珍等人开始就脱毒马铃薯推广项目对外大肆宣传,以高额利润引诱市民投资。作为公司经理的刘凤珍利用朋友、亲属等各种社会关系集资募款。自2006年12月以来,蔡某、刘凤珍等人就以发展脱毒马铃薯项目为由,以高息为诱饵,在长春面向公众非法集资2800余万元,仅刘凤珍一人就非法集资600余万元。刘凤珍也从中得到了丰厚的利润,除每月拿到一万元底薪外,每月还获提成8000余元。
2007年2月,长春市公安局经受害人举报,抓获了蔡某等人,刘凤珍则侥幸逃回哈尔滨。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她四处躲藏,几次更换居住地址。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特警四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道里区都市秀景小区附近将刘凤珍抓获。目前,刘凤珍已被长春警方押解回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