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6日电 从去年8月,黑龙江省针对小豆腐坊等小作坊危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至今年1月全省4047家(两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经全部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全部建立并实施了原、辅料使用台账制度和供销台账制度,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8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和经销企业2.5万家(次),查办各类食品案件1518起,立案查处1050起,查办社会反响强烈的大要案7起,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584家,其中关闭无证企业150家,下达整改通知书523份,取缔食品黑窝点161个,查获不合格产品货值981万元,收缴罚没款533万元。目前,全省41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经全部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到了100%,并加贴了QS标志。全省4047家(两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经全部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全部建立并实施了原、辅料使用台账制度和供销台账制度,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累计取缔小作坊570家,彻底解决了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等16类食品无证生产加工问题。
相关政策
国家整治小作坊具体要求
国务院食品安全整治小组要求,各地要在2007年年底前实现食品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其范围为符合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并获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者。
要求加快推进质量安全承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食品小作坊尽快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用原料、不使用回收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基本质量安全的措施。每个小作坊必须悬挂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前部分为全国统一格式。承诺书必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特别是摸清已经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明确属于有条件存在需要签订质量承诺的小作坊名单。对属于小作坊范围且符合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条件的,要督促尽快签订承诺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报地方政府做停产处理。
加快基本条件改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辖区内从业者确有意愿提高生产加工条件的小作坊,要积极指导、推进其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确保环境卫生、产品质量安全条件有保障。改造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允许生产,并移交有关部门建议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并抄报地方政府。
加强生产加工台账监督。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小作坊建立并实施原、辅料使用台账制度,建立并实施小作坊供销台账制度。
严格执行限制销售区域和简单包装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小作坊现场检查,防止未获得市场准入的产品乔装打扮进入商场、超市;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加大对小作坊产品流向的检查。
切实加强小作坊监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小作坊的监管,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公开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小作坊,必须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并报请地方政府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