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4日电 昨天,结束7天长假后,哈尔滨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开始忙碌起来。“春节期间加班费该如何计算”、“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三险一金”成为市民最关心的焦点话题。
“12333”工作人员王小姐告诉记者,市民对春节期间的加班费主要疑问有两个:一是春节期间的加班费是否包括当天的正常工资;二是加班费是按照月计薪天数计算还是按照月平均工作日计算。另一焦点话题是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650元后,是否包括“三险一金”。此外,由于春节前养老金调整后的工资已发放,市民对养老金调整的问题也比较关心。
王小姐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计算方法,月平均工作日天数为:365-104(休息日)-11(法定假日)/12=20.83天;月平均计薪天数为:365-104/12=21.75天。加班费按照月平均计薪天数计算。春节期间的加班费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法定假日加班(3天),加班费为日工资的3倍,另一部分为调休加班(4天),加班费为日工资的2倍。
王小姐举例说,假如一位市民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按照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其日平均工资约为68.97元。那么其春节期间的加班费3倍薪水的天数为3天,每天的加班费为206.91元,2倍薪水的天数为4天,每天加班费为137.94元。若这位市民春节7天全部加班,其7天总计加班费为1168.73元。
“12333”一位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对春节期间的加班费是否包括当天工资有疑问。他解释说,春节前的日加班费就是当日的工资,如当日为法定假日,则其当日工资就为平时的3倍,不再额外增加工资。
对于月最低工资标准650元中是否包含三险一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解释,按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中应包括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如一个职工一个月应得工资是650元,恰好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由单位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100元后,实际拿到手中的工资为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