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1日电 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按照“企业在招聘信息中必须明示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往一直被用人单位在招聘中热衷使用的“工资面议”开始在人才市场上消失。这是记者20日在哈市人才市场举办的综合场招聘会上看到的。
在招聘现场记者看到,许多招聘企业打出的信息单上都对工资进行了标价,以往常见的“工资面议”已经看不见了。但是记者发现,部分招聘单位的信息单填写十分简单,有的只写明招聘专业和招聘人数,有的虽然没有“工资面议”,但是“底薪加提成”还是让招聘者对自己到底能拿多少工资十分含糊。
据了解,今年年初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省、市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向招聘单位明确指出在招聘信息中不能含有“工资面议”、“招聘形象好、气质佳”等字样,但许多招聘企业还不是十分了解,有的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填写招聘工资或直接写上“底薪+提成”字样。对此,省人才市场经理鲍大文告诉记者,在招聘信息单上写“底薪+提成”一定要注明具体底薪价,否则也不符合法规。
鲍大文说,面对新法,许多用人单位都不知如何填写工资事项,经常是向市场工作人员询问其他同类岗位招聘工资是多少后,匆匆填写招聘工资事项。鲍大文建议这些企业,应该适时调整和建立自己的工资体系,明确选用人才工资标准,并尽量在招聘信息中规定出同一岗位的最低至最高的工资价格区间。同时,由于明确招聘工资标准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立即“明码实价”,所以求职者也要心中有“数”,要注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及时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