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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清收逾期小额担保贷款
2008-02-21 10:19:5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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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1日电 记者从20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清收逾期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动员会上获悉,哈尔滨市将开展逾期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此次清收为期两个月,时间为2月26日~4月25日。

  据悉,此次清收针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到期未还的全部小额贷款。哈尔滨市对清收期间还款者制定了优惠政策:对在2月26日至4月25日期间还清逾期贷款的借款人,属微利项目的只按基准利率最高收取三个月利息,免收罚息和复息;对在2月26日至4月25日期间一次性还清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可以给予期限1年、金额1万元的贷款。据悉,在清收期间不还款者,按合同约定将承担1.5倍基准利率的利息。同时,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保存不还款者的不良记录,使其今后很难在银行取得任何种类的贷款。对恶意不还款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将暂停借款人所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资格,直至全部贷款还清为止。此外,恶意不还款者还将被依法起诉。

  哈尔滨市自2003年开始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截至2007年12月末,市区内共有逾期贷款1243笔2037万元。此次清收由哈尔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就业管理局、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哈尔滨银行利达支行共同组织实施。目标是通过两个月的时间,清收逾期贷款50%以上。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