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8日讯 哈同公路方正收费站设了一个通往得莫利服务区的快捷通道,车辆经过这个路口需缴纳10元钱并获得一张手撕票,若再想返回高速公路,则必须在服务区内的饭店用餐,并获得饭店盖章后才能放行。据记者了解,该收费站这种“服务地方经济”的做法受到部分过往车主的质疑。
23日,记者一行前往方正收费站进行了暗访。在交付10元钱并拿到盖有“哈同公路方正县收费站”公章、写有“方正去服务区就餐车辆,往返时间4小时”字样的票据后,记者通过高速公路下方贯穿南北的地下通道进入了得莫利服务区。20分钟后,记者返回收费站,却被告知没有饭店盖章不能上“高速”。记者又返回得莫利服务区一汽车饭店,在用餐后拿到盖章票据,才得以顺利地通过方正县收费站重上高速路。
对于这种由饭店盖章放行车辆的做法,部分人表示了不解:“饭店又不是公路管理部门,他们有什么权力决定车辆的通行?”一些人则干脆质疑:“这是否算强迫消费,假如我们到服务区只是上趟厕所,还得再搭上一顿饭吗?”
省哈同高级公路管理处一位姓宋的副处长告诉记者,他们是应方正县政府提出的扶植得莫利炖鱼品牌发展的要求,从服务地方经济考虑,才设此通道。他认为,去得莫利服务区的人都是奔着吃鱼去的,为保证不吃鱼的人混到服务区,或是掉头再上高速,他们才把饭店盖的章作为通行凭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要做到实处。”这位副处长还介绍说,收费站收的10元钱与饭店没关系,具体标准是经过费率计算得出的,经过上级部门批准,收缴后要上交财政。同时,饭店的收入与收费站也没任何关系。记者随后了解到,相关文件中,并没有由方正路段到得莫利服务区的具体征费内容。
哈尔滨市律师李滨认为,只有公路管理职能部门才有权对公路进行管理和监管,这种权力不能下放到饭店。服务区是提供服务的场所,任何人不能强迫车主在其消费,更不能剥夺车主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