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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3752户住房困难家庭获廉租房补贴
2008-03-04 09:03: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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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4日讯 双鸭山市以解决民生问题的住房保障出发,尽全力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尽一切可能筹措财政资金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保障,去年为市区最低收入的3752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69.13万元。

  双鸭山市在2004年和2006年分别制定出台了《双鸭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双鸭山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严格的廉租住房申请管理程序和各项制度。建立以“双困”家庭申报,社区、区民政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民政审核,市房产审批,市财政、区财政、市民政共同匹配资金组成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金,按月拔给廉租住房对象。对廉租住房对象定期进行核查。由房产、财政、民政及四区政府共同对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货币补贴人员进行定期逐户核查,每半年核查一次,主要是对廉租户收入、住房等情况认真复核,对超过标准的随时退出。

  按照四区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和不同租房租金标准,分别制定廉租住房货币租金补贴标准。尖山地区为100元/月户,宝山区、四方台区为80元/月户、岭东区为70元/月户。

  在2006年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后,房产、民政、财政和四区人民政府对申请廉租住房人员进行核查和落实补贴资金,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市区370户“双困”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2007年年末,扩大保障数到市区3752户最低收入家庭,全年共发放租金补贴69.13万元。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