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1日讯 近日,多位市民致电,反映在哈尔滨市社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遭拒的情况。记者采访相关负责部门了解到,因为哈尔滨市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新规定,哈尔滨市正在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手续可在4月后统一办理。
“我是香坊区安乐街的居民,家里居住条件比较困难,当我听说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改善住房的消息后,特别高兴。于是按照相关规定到社区申请,但所辖社区却表示停止审批。”市民宋雨红向本报反映。
遇到同样问题的哈尔滨市道外区滨北街居民张玉成则表示,他已经按照规定准备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相关申请材料,但15日、16日,他连续跑了两趟社区,对方都说不能审批了,什么时候开始再通知。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相关负责人就此事答复:哈尔滨市已经出台了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办法,按照新规定,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及购买的相关程序及有关手续将有所改变,目前哈尔滨市也正在抓紧研究出台有关细则,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办理等都将按新办法执行。4月份后,市民就可以统一到社区办理。而对目前市民遇到的问题,他们将协调各区让社区先登记申请人名字及联系方式等。
此外,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新办法规定,凡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哈尔滨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等规定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此,哈尔滨市民政和房产部门正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近期将向社会公布,届时居民可根据此标准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