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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无处献亲人续:为捐献者立碑将“走进”法规
2008-03-26 10:26:4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原野 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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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6日讯 自《鲜花何处献亲人》报道和为冰城遗体捐献者建纪念碑活动推出后,连日来引起了广大读者和各方专家的热切关注。记者25日从黑龙江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和省红十字会分别了解到,《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已被列为黑龙江省2008年预备立法项目,在各界人士的呼吁下,为遗体捐献者立纪念碑已写入条例草案。

  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省人大2008年预备立法项目,已将《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列入其中,提报单位为省红十字会,目前条例草案已制定,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省红十字会业务处处长张志勇说,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南京、北京、深圳、广州、重庆等近10个省市为遗体捐献出台了有关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前陕西、山西、宁夏、青海也在酝酿出台相关法规,而黑龙江省是东北三省第一个即将为其立法的省份。

  为此,省、市人大和省、市红十字会专门组织了立法调研,专家们不但走访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遗体接收站,而且分赴深圳、广州等城市进行了调研。根据调研结果,专家们认为,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科学事业,是造福百姓、奉献社会的善举。随着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社会文明进步和医学科学发展,市民的文明意识不断提高,志愿捐献遗体的公民日益增多,应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遗体捐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有关人士表示,将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高尚而无私,为志愿遗体捐献者建立纪念碑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同时,在纪念碑上镌刻上他们的名字,可以作为永久纪念并供家属寄托哀思。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