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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师不再是"单位人"而是"社会人"
2008-03-27 10:20: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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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记者2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管理制度。在教师资源管理方面,转变观念,由传统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将管理的重点从现在的“教师行政管理”转向“教师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追求教师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据了解,在转变管理方式上,黑龙江省将逐步推行聘用(聘任)制度。黑龙江省高校到2010年将实现全员聘任。今后高校新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学校和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教师不再是“单位人”,而是“社会人”。为方便管理,在编制内高校可申请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认真实行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强化教师职务聘任环节,逐步扩大自主聘任范围,由重身份、重评审、重资格,转向重岗位、重聘任、重考核,打破教师职务终身制。

  在收入分配方面,黑龙江省将全面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的高校薪酬制度,建立注重实绩和贡献、面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岗位津贴为主要内容的校内分配机制。鼓励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技术服务、知识传播等活动,以扩大教师社会服务领域,最有效、最充分地发挥教师社会服务潜能。对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要通过一定形式给予表彰奖励。

  此外,黑龙江省还将建立新型高校教师人事管理体制。理顺政府、高校、教师三者职责关系,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建立高等学校在核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量内自主用人的制度,真正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业”的目标,建立新型的高校教师人事管理体制。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