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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继母将12岁幼女嫁人 两年后亲妈状告继母
2008-05-25 14:19:0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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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5日讯 近日,肇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一起因买卖婚姻而引起的强奸幼女案。年仅12岁的女孩竟然被狠心的继母嫁入邻县的农家,2年后,幼女的亲妈发现将其告上法庭。无知农民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8年4月15日,肇东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奇的案件。宣化乡居民杜英带领14岁的女儿倩方(化名)来到法院,要求受理她女儿的“买卖包办婚姻”案件,现代社会还存在包办婚姻吗?法官们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而申请立案人也不知如何启齿,情急之下竟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原来,2003年春季,杜英与前夫张华经过法院协议离婚。杜英改嫁后,年满9岁的女儿跟随前夫张华生活。

  2005年秋季,张华续娶了刘影为妻。离开了亲妈,倩方就成了一根“草”,后妈刘影对她很不好,小学没有读完倩方便辍学了。

  2006年,倩方12岁。刘影有了一个想法,与其让她这么在家待着吃闲饭,还不如把她嫁出去,还能得点彩礼钱。于是,她强行托媒找到了兰西县平山乡的杨某。在张华的默许下,刘影收了杨某10000元彩礼。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威逼倩方嫁给了杨某,并举行了婚礼。

  结婚后,由于杨某比倩方大了8岁,倩方不愿意和杨某过夫妻生活,使杨某很不满。一天,杨某抓住一个机会,强行与倩方发生了性关系。此后,杨某怕倩方逃跑,每次出外干活,都让家人监视倩方,倩方在人身不自由的情况下与杨某在一起过了二年。

  今年4月,倩方的母亲听说女儿已经被刘影嫁到兰西县,就来到杨某家看望倩方。杜英假称给倩方检查身体,将倩方带回肇东,到肇东市人民法院起诉杨某及刘影。

  5月10日,肇东市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这起由买卖婚姻引起的强奸案。

  法院认为:倩方出嫁时不满12岁,属幼女,与杨某的结合为非法婚姻,刘影为了钱财违背倩方意志,将养女嫁给杨某构成了违法买卖婚姻行为。法院认定在这起案件中,杨某构成强奸罪要件,倩方现在还是幼女,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应按强奸罪审理。

  杨某在客观上有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所以判处:杨某立即与倩方解除婚约,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刘影判处罚金2000元免予刑事处罚,以示惩戒。并对张华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