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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道里一小区 住户车辆要买“通行证”才能进
2008-10-13 15:05:4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李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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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晶街42号门关闭着。

  地处市场和闹市区的居民小区进行封闭管理,是件让居民叫好的事,可是哈市道外区保障小区进行封闭式管理后却引来了有车居民的强烈不满:因为封闭的小区,不但给车辆出入造成了很大障碍,每个月“高昂”的停车费,更让大家难以接受。

  投诉:出门不方便 “通行证”每月60元

  “每天早上上班,我要开着车在小区里转上几个来回,这边看门的说‘从那边出’,那边看门的说‘从这边出’,我不得不从家里早出来20分钟,以防止出不去大院。”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据其介绍,自从小区实施封闭管理以来,对院内有车的居民影响很大,经常遇到大门不开的情况,有时还必须得从大水晶街的市场里穿行。

  据张女士介绍,想要出入小区,按照规定要办理“通行证”,这张“通行证”每月还要交60元的费用,在自家楼下停车交费,引起了众多居民的不满。

  调查:小区门该开不开 看门人称“必须办证”

  7日,记者来到保障小区。从承德街149号只限行人穿过的大铁门进入小区后,记者发现小区内车辆很少,位于承德街、草市街、大水晶街的几个大门都只限行人通行。在大水晶街42号关闭的大门旁边,设有庭院车辆管理办公室,但室内无人。记者看到办公室的外墙上贴着一张保障小区庭院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上面写着“从9月19日起正式实施封闭管理,请小区内自有车辆的车主办理通行证。”在栅栏门外挂着一个通告板,上面写着小区大门的开放时间:“保障街189号门在出行高峰时间开放;开放时间为每天早6~9时,晚16-20时。大水晶街42号门全天24小时开放,允许持证车辆出入停放……”

  记者来到保障街189号门,门口放着栏杆,两位看守大门的老人正在检查证件、放行车辆。看门老人表示,只要持有相关手续、交费,他就可以直接卖通行证给他,通行证每月60元。

  看门老人向记者介绍说,原来收费100元,现在已经降价了。今年夏天小区道路刚刚修完,收这些钱是用来维护小区道路的。“小区里经常有大车穿行卸货,把道路都破坏了,所以街道办事处实施了封闭管理小区。”


 

  社区:封闭管理为了小区环境

  8日,记者在保障社区办公室里见到了于主任,据于主任介绍,保障小区是个物业弃管小区,过去由于地处南极批发市场、滨江站附近,近六成一楼租卖出去当做库房,货车来往频繁导致道路坑洼不平、居民无安全保障。今年夏天,政府投资为小区修复了道路,封闭小区并进行收费是小区庭院自治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就是为了能保持道路的平整和居民的安全。

  于主任说,收上来的费用主要用来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剩下的用来维护小区道路等设施,保安人员并不负责对车辆的看管。

  律师:收费主体不合法 费用使用不得当

  对于小区封闭管理的利弊,小区内的居民大多不愿发表意见,一些老人觉得,车少了、更安全了是件好事。但很多居民则表示,小区是大家的,把车停在自家楼下还要收费,确实让人接受不了;即使自己家没有车,亲朋来串门,要把车停在小区外,既给亲朋增加了麻烦又保障不了车辆的安全。

  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分析认为,按照《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那么,一部分业主停车占用了全体业主共有的场地,应当对其他业主进行补偿。补偿的方式就是缴纳停车费,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业主占用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按规定交纳场地占用费。收益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普通住宅以及配套使用的电梯、车库、停车场(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因此,小区内停车可以收费,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根据政府指导价范围确定收费数额。

  但是收费的前提是小区内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这部分费用。保障小区的庭院自治管理委员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具有业主委员会的相应权利,无权代表全体业主,也没有相应的收费权。并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收费应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用于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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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