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5日讯 市民汪女士通过电视购物买来减肥产品食用,谁知,肥没减掉反添眩晕,而更令人烦恼的是投诉无门。
10月16日,在家闲来无事的汪女士在收看湖北卫视购物节目时,看到一款减肥产品(排油素)效果很好,并且是著名影星为其代言。见到广告中呈现的神奇效果,汪女士不禁动了心,随即便拨打了屏幕上的订购电话,花600元买了一个疗程的产品。可产品寄到后,汪女士在食用一段时间后,并未达到节目中宣传的效果,而且还不时地出现眩晕感。见此情况,汪女士立即与卖家取得联系,想要退掉未吃完的减肥药,可售后服务却以食用方法不对为由拒绝退款。
针对汪女士遇到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据中心工作人员张婷婷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像汪女士这样,通过电视购物而引发的投诉呈上升趋势。但由于所购物品大多是在外地,所以消费者维权之路并不顺畅。由于市民在选择电视购物时,只能通过广告了解其商品,难以对商品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而一些厂家就是利用这点,故意夸大商品实际功能,且不兑现自身的承诺。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选择电视购物过程中,一定要确认经销商的地址,并及时索要购货凭证,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务必在收到商品后的7日内和商家进行交涉,要求退货,切勿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