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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警示商品“三包”有期限投诉 莫等“3·15”
2009-03-07 07:18:3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杨艳
东北网3月6日讯 记者从道里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每年都有一些消费者专门等到3月15日当天才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结果超过投诉时效和“三包”期限,留下很多遗憾。
市民王女士在一家商店花2300元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中发现手机信号时断时续,按键经常失灵,她多次找到售后服务部门,结果一直没有结果。去年3月15日,王女士将此事投诉到消协,工作人员查看购机凭证,发现物品过了“三包”期,已经无法进行维权。王女士事后表示,她以为只有在“3·15”当天进行投诉,事情才可以尽快解决。
道里区消费者协会发出紧急消费警示:
1.为了更好地维权,投诉千万不要等“3·15”,要及时依法维权。
2.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索取并保管好信誉卡和购物凭证,权益一旦受到侵害,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投诉,或者打电话进行登记备案,以便日后有据可查。
3.消费者要记住购买商品的“三包”时限和投诉时效,发现问题,可以积极向12315投诉热线和各级消协组织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