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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消费者投诉热点:移动电话的投诉
2009-03-15 06:50: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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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4日讯(记者 顾硕 邵奇)据了解,2008年全省共受理手机投诉1,316件,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的56.6%。虽然手机的价格普遍比前几年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但由于它与消费者的生活密切相关,出现问题后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会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因此手机投诉近年来一直比较突出。

  主要问题

  质量问题多,主要表现为通话质量差,无法正常接听,经常出现断线、掉线、突然自动关机,按键失灵,屏幕无显示,电池充电后待机时间短或充电后与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使用时间不符,外壳裂损,翻盖断裂等等。

  水货、组装机、翻新机充斥市场,劣质配件冒充原厂配件随机出售,以旧充新,伪造证件。故意不写手机串号或提供的保修凭证不包含附件,以逃避责任。一些手机专营店,背地里以水货冒充正品,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虚假宣传,夸大手机功能,说明书与实际使用不相符;将标准配置降低,用低价吸引消费者。

  售后服务不到位,不明示故障原因乱收费;一些维修单位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维修人员素质低、技术差,不能判断故障情况,小毛病竟能修成大毛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不当面检查,却以消费者自行修理、人为原因造成为借口,让消费者承担维修费用;在维修过程中偷换零配件等。

  规避法定义务,“三包”期内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经常发生,却故意为退换手机设置障碍,要求消费者提供完整包装作为退换手机的前置条件;手机维修故意不作记录以逃避法律责任;不按规定提供备用手机。特别是有的经营者无论大小问题都要求消费者检测,真正目的是让消费者知难而退;有些经销商要求将故障手机寄到厂家技术部门对故障原因做鉴定,而这种鉴定结论常常显示公平。

  案例

  鹤岗市消费者刘涛于2007年3月13日,在工农区大中通讯手机专营店购买CECT手机一部,价值1,500元。在使用中多次出现自动关机、通话有杂音、听不清的现象,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遭到拒绝,消费者于5月8日投诉到市消协。

  市消协当即找到经营者进行调查调解,向经营者耐心讲解手机三包的相关规定,最终由经营者退还给消费者购手机款1,500元。

  消协提示

  手机生产、销售企业应把维修网点的设置、技术人员培训放在重要位置上加以重视和强化管理。

  消费者考虑手机价格的同时,更应该关注质量和售后服务的优劣。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