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4日讯(记者顾硕 邵奇)春耕秋收两季农村消费者对农机具的投诉比较集中,2008年农机具的投诉为320件,占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的59%。
主要问题
质量不过关,农用车出厂时不能严把质量关,致使农民购买后,在开回家的路上就出现故障。经常出现发动机启动困难、转向失灵、油箱漏油、车架轴承断裂、升降杆失灵、履带断裂等。
售后服务问题多,维修网点少,售后服务不及时,故意拖延推诿,维修人员有的只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简单的问题反复修理,贻误农时。
说明书难懂,语言过于专业化,有些专业人员都看不懂,更何况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的农民,给农民正确使用农机具造成障碍。
案例
2008年3月5日,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清茶村、石头河镇马家村、大八浪乡伟丰村王德昆等10名农民在桦南县华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交500元订金购买江苏产的“东洋牌PF455S”型插秧机各一台,3月25日该公司负责人电话通知10名消费者取货。
王德昆等十名消费者取货时发现插秧机不是新机,而是翻新的“二手”机,根本无法正常使用,要求经销商提供新机,经销表示无法提供;要求返还订金,经营者拒绝返还。
王德昆等十名消费者投诉到佳木斯市桦南县消费者协会,经桦南县消协调查核实,经营者承认卖给农民的插秧机是经过翻新的“二手”旧插秧机,由经销商返还王德昆等十名消费者订金5,000元;退回的不合格插秧机一律不准再次销售。
消协提示
有关行政部门应强化对农机具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促进农机具产品质量的大幅提高。
产品的销售单位、售后服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增强履行维护消费者利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农民消费者要学习掌握农机产品知识和使用农机具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认真操作。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销售商、售后服务部门反映,使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涉农有关部门应多组织一些农机产品咨询服务下乡活动,多搞一些农业知识讲座,多做一些消费纠纷事前预防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