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科教·就业  >  就业
搜 索
黑龙江出台高校就业措施 5000毕业生将在社区就业
2009-04-21 06:34: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编者按】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诸多挑战,但同时我省打出的政策“组合拳”也给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了广阔空间。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广开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每条渠道均附着财政税收、人事管理、人才培养、就业服务和援助等一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强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将高校毕业生引向农村、引向城市社区、引向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使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人才成长、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相得益彰。政策突破力度大、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意见》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它将为大学生就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帮助?东北网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段余应,请他对《意见》做出解读。

 东北网4月20日讯 题:5000毕业生将在城市街道社区实现就业——我省促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解读之二

  记者 印蕾

  今年,我省将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市街道社区就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段余应介绍说,今年我省计划每个街道、社区至少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全省不少于5000名。

  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是指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主要包括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援助、乡村、社区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基层卫生防疫、基层市政管理、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以及各地开发的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其中公益性岗位全部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其他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

  高校毕业生到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可享受如下鼓励政策: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对到城市社区社会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编辑:隋洪波

黑龙江出台高校就业措施 高校毕业生可进行失业登记

黑龙江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