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诸多挑战,但同时我省打出的政策“组合拳”也给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了广阔空间。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广开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每条渠道均附着财政税收、人事管理、人才培养、就业服务和援助等一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强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将高校毕业生引向农村、引向城市社区、引向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使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人才成长、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相得益彰。政策突破力度大、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意见》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它将为大学生就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帮助?东北网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段余应,请他对《意见》做出解读。
东北网4月20日讯题:鼓励支持自主创业——我省促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解读之三
记者 印蕾
关于鼓励支持自主创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段余应介绍说,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意见明确,降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多项优惠政策支持自主创业
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意见明确,降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允许利用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扩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为2年。
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等资源,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