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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 鼓励到中小企业就业
2009-04-21 06:48: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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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诸多挑战,但同时我省打出的政策“组合拳”也给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了广阔空间。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广开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每条渠道均附着财政税收、人事管理、人才培养、就业服务和援助等一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强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将高校毕业生引向农村、引向城市社区、引向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使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人才成长、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相得益彰。政策突破力度大、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意见》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它将为大学生就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帮助?东北网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段余应,请他对《意见》做出解读。

  东北网4月20日讯 题: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我省促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解读之五

  记者 印蕾  

  近年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超过7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80%的新增就业岗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以服务外包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使其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较集中领域。《意见》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和鼓励服务外包型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毕业生可享就业扶持政策

  段余应介绍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户口可落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企业招用零就业、低保等困难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稳定和吸纳毕业生就业享“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特殊扶持政策

  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认定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稳定和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在规定时限内享受“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的特殊扶持政策:

  允许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外的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稳定岗位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以及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困难企业不得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对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双方依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享受补贴

  服务外包企业招用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为期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技术先进服务型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每培训一名考核合格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500元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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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