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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8月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转好 53名事故责任人被追刑责
2009-09-15 11:31: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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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5日讯 14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五督查组抵达黑龙江省开始检查指导工作。记者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议上获悉,今年1至8月,黑龙江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93起,死亡1027人,两项指标均同比大幅下降。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方面,已有53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有147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今年1至8月,黑龙江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93起,同比减少1893起;死亡1027人,同比减少290人。全省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8个月以来,为稳定安全生产形势,黑龙江省在煤矿、道路交通、中小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建筑行业、消防安全等领域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并排查企事业单位47776家,排查治理一般隐患144285处,整改141148处。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已取缔非法采矿点295处;自8月15日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查处酒后违法驾车者1091人,行政拘留130人;各级安监部门实施行政处罚1776起,责令停产停业111起,暂扣和吊销许可证78起;消防部门责令三停单位6742家,查封1668家,罚款1902万元,行政拘留1476人;建设部门也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建设工程1766起,责令51项停工整改。在事故责任追究方面,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仅今年以来对777个事故责任单位实施了经济处罚,有53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有147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