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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一律免职(举报电话)
2009-09-28 14:45:04 来源:生活报  作者:范丽娜 员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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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黑龙江省纪委27日发出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国庆、元旦和春节期间,不定期地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省纪委要求,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警告以上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本地本单位出现违反规定问题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应领导的失察责任。

  省纪委、监察厅举报信箱:哈尔滨南岗区花园街294号黑龙江省行政监察举报中心,邮编150001;举报电话:0451—12388。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