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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民可旁听
2009-12-09 16:56:5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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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会议拟于2009年12月14日在哈尔滨召开,会期3天半。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26条第2款解释(草案);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省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本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意见的报告(书面)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自完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6号)报名。

  咨询电话:0451-53631650 13845104825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9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