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0日讯 在19日召开的全省供热工作会议上,哈尔滨市供热办指出,市民屋子不热主因是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供热能力不足以及供热设施陈旧老化、热媒供应紧张等原因造成的。
哈市供热办表示,强制取缔或处罚热企,可能会发生弃管弃热现象,建立供热准入退出机制已成当务之急。
大型热企供热能力趋于饱和
据哈市供热办负责人介绍,屋子不热的主因是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供热能力不足。受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对发电机组“压小上大”政策的影响,哈市大型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目前,哈市很多大型供热企业的供热能力已趋于饱和,并缺乏辅助热源。
今年,受低温天气影响,哈尔滨发电厂按往年供热参数已无法保证热力转供企业用户需求。哈尔滨热电厂六期工程尚未完工,导致其供热范围供热质量受普遍影响。
供热企业燃煤储备频频告急
哈市供热办表示,屋子不热另一个原因是供热企业燃煤储备不足。据悉,截至2009年10月初,哈市热媒到场价格为
533.79元/吨,比去年同比上涨6.01元/吨,至2010年1月10日,哈市热媒储备率89.63%。热媒供应紧张,煤质不稳严重影响供热生产的安全稳定。哈尔滨热电厂、哈尔滨发电厂两家大型热电联产企业燃煤频频告急。供热设施陈旧老化、供热网网损加大、换热机组换热能力降低、室内系统管网堵塞等一系列问题直
接影响供热质量,对供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造成极大威胁。这些问题极易造成无法抢修的突发性大面积停热。
70%热企未交供热保证金
据哈市供热办负责人介绍,截至2009年12月末,哈市现有供热企业近1000家。为杜绝供热弃管行为,2008年,哈市要求各供热单位须按其供热规模向供热所在区、县(市)供热主管部门交纳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单位如出现停热或弃管现象、延期供热或提前停热等行为,赔偿费用从其交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今年,哈市近1000家供热企业,在哈市供热办登记并交纳供热质量保证金的只有350家,总计1000万余元。而且这350家还属于较正规,供热情况较好的单位。按照“事前质押、事后结算”的原则,每年保证金的结算和扣除工作都在供热期结束后才开始。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在供暖期强制取缔或处罚供热企业,可能会发生弃管弃热现象,所以今年还没有一家供热单位被扣除供热保证金。
近几年来,一些素质低下,供热服务水平差的小型热企由于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一直无法将其清出供热市场。会上,专家一致认为,应完善供热法规建设,尽快出台供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加大对供热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供热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为优化整合供热市场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