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3日讯 哈尔滨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公车转让、公车候车亭广告设置、停车场经营等权力的市直各单位,凡属于法律法规许可,具有经营效益,人民群众比较关注,易于滋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公共资源项目,都要以公开交易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防止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据了解,今年哈尔滨市将重点推进五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及租赁。主要包括房产转让、公车转让、资产经营使用权租赁等。二是市政公共设施的户外广告设置。主要包括道路、广场、绿地公园、水域,车站、机场,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道、公交候车亭、站牌等户外广告设置权。三是特许经营权。主要包括公路客运、公交线路、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等特许经营权。四是依附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所从事的项目经营权。主要包括机动车道占道停车场、人行道占道停车场、路外以及政府享有产权的自用停车场经营权。五是执纪执法部门罚没物品的处置权。
《通知》要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所得的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切实防止将资金收益部门化、福利化。要把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是否有应实行而没有实行市场化配置的项目,实施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交易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收益处置是否符合财政制度要求,以及配置效果是否得到群众认可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主管(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的,应当依法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从中牟取私利,造成公共利益及国有资产损失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些资源将市场化配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及租赁
市政公共设施的户外广告设置
特许经营权
依附于市政公用设施所从事的项目经营权
执纪执法部门罚没物品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