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6日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在重阳节及全国首个敬老月期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昨天,记者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张伟林(以下简称张)。
记者:新政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举措有哪些?
张:研究制定对已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但无力补缴欠费,并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通过贷款补缴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办法,解决全市20余万退休人员因“欠缴停保”无法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记者:医疗保险方面有哪些新突破?
张:扩大特殊慢性病门诊补贴病种范围;实行门诊统筹,重点用于解决门诊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费用,缓解老年人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记者: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考虑是什么?
张:力争在3—5年内新农保覆盖全部县(市、区),使我市约57万农村老年人受益,每人每月领取55元以上养老金。
记者:如何加强民办小型养老机构管理?
张: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在2011年年底前,集中对未登记的小型养老机构进行改造,规范小型养老机构的管理,提升为老服务水准。
记者: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服务如何规划?
张:明年起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扩大居家养老的惠及面;启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使更多老人享受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料服务。
记者:老年人享受哪些优待?
张:百岁老人享每人每月300元敬老津贴;80岁至99岁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无基本养老金老人和90岁至99岁所有城乡老人每月享100元高龄津贴。“十二五”期间,扩大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惠范围,具体优待办法将在修改《哈尔滨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时研究。
记者:《意见》的惠及面如何?
张:全市123万老年人将不同程度受益。在3—5年内,我市将实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全覆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提升;空巢老人生活照料状况有改善;养老服务机构护养水平有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