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8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防止因个人原因欠缴不能及时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0月18日起,哈尔滨市调整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方式,由原个人现金直接缴存改为由银行账户扣缴。参保居民需在哈尔滨银行建立医保划款存折并存入一定的费用,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市医保经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从存折扣缴。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的在籍学生儿童,原缴费方式不变。
据介绍,已参保居民到办理参保手续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核对参保时留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留存手机号码,详细阅读社区出具的《哈尔滨市参保居民信息核对和缴费通知单》内的所列项目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携带社区出具的通知单、身份证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银行各网点办理医保划款存折和签约业务,将下一年度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本人医保划款存折内,待划转。
市医保经办部门将在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期结束前的三个月内,于每月15日从参保居民哈尔滨银行医保划款存折内划缴医疗保险费。参保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存入医保划款存折内的,导致医疗保险费划缴不成功,视为自动弃保,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以低保和重度残疾身份参保的居民,市医保经办部门将根据民政和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自动做缴费核定,本人暂无需到哈尔滨银行办理医保划款存折。以低保人员身份参保的居民,如低保状态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办理参保的社区重新进行参保缴费核定,并到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医保划款存折和签约业务,将下一年度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本人医保划款存折内,待划转。未按规定办理核定手续的,将中断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