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9日讯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要求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认真抓好刑事审判工作,使开展这项活动以来在一个月时间内共开庭审理7件刑事案件已经判决的5件中,无一上诉、抗诉案件发生。
这三项措施是:一是加强培训,统一思想。该院刑事审判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参加全市法院培训学习,重点学习掌握指导全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两个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成员学习查阅大量的试点法院工作经验,集中学习文件精神,为统一思想打下基础。
二是同步开展,统一认识。在开展量刑规范化活动之前,该院牵头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座谈,组织有关部门多方交流,明确侦查机关收集量刑证据,检察机关收集量刑证据和提出量刑意见等职能,把各部门职责分类汇总,在模拟程序中,规范要求,诉讼中充分体现量刑规范化功能。
三是提前告知,维护权利。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庭审前对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进行告知,在诉讼中可以提出量刑意见,并说明理由。该院还针对诉讼中量刑部分的程序、案件性质不同等情况进行告知和指导,有力维护各方权利,使应该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促进了量刑程序与裁判文书公开透明,进一步实现了依法公正审判的目的。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