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2日讯 昨天,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黑出租车犯罪团伙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行动
全力打击“黑车”违法活动
非法营运黑车尤其是套牌黑出租车长期扰乱哈尔滨市出租车行业营运市场,强行拼客、捡客、宰客、拒载,违章驾驶甚至敲诈乘客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犯罪嫌疑人驾驶非法营运黑车,以拉客为名,对女乘客实施抢劫、强奸犯罪,严重破坏了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了城市形象。哈尔滨市成立了以公安刑侦部门为主体,由交警、交通等部门参与的整治专案组,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其间,专案组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违法犯罪活动24小时集中统一行动等,扣押非法营运黑出租车53台。两个月来,哈尔滨市警方打掉经营非法营运黑车、套牌黑出租车,收取黑出租车保护费和敲诈黑出租车犯罪团伙7个,抓获犯罪成员12名,收缴并扣押非法营运黑车和套牌黑出租车近百辆。
调查
非法营运“黑车”大肆敛财
据了解,哈尔滨市非法营运“黑车”来源主要包括:套牌出租车,即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报废的出租车,伪造各种出租车的营运手续,包括非法渠道购买的计价器、棚灯和营运标示等;私家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即合法购买车辆,但没有营运手续;来历不明的黑车,其中也有被盗抢车。
措施
非法挂靠将吊销出租车公司执照
按照《交通局、公安局、监察局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套牌出租车”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哈尔滨市将建立健全打击治理非法营运黑车和套牌出租车的长效机制,即建立公安交警、刑警和交通行政执法联合勤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同时依据各自的职能,坚持经常性打击和整治。建立长效有奖举报基金会,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对举报非法营运黑车、套牌出租车人员分别奖励500-1000元。充分发挥交警路面监控识别黑车系统和交通局出租车识别器、计算机比对系统的作用。交通等有关部门深入出租车行业明察暗访,从中发现非法营运黑车和套牌出租车。对即将报废的出租车给予优惠政策,提前报废,防止再次流入出租车市场。对各出租车公司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非法挂靠的黑车或违法违规的出租车辆达20%的,给予严厉处罚,吊销营业执照,清除出租车行业。对参与非法经营黑车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开除执法队伍。
据悉,目前,交警部门通过公共场所的电子大屏幕公开公布套牌车辆和无路权车,希望广大市民经常观看,一旦发现要主动举报,并拒绝乘坐。
案例
网罗百台黑出租车月非法获利20万
近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抓获了专门从事自养套牌出租车、网罗黑出租车主挂靠并提供“保护”的团伙头目及成员,涉案金额近百万。
2009年10月,汽修厂老板张珍云与“的哥”何成立因修车结识。起初,二人购买了一台报废出租车,伪造各种手续,雇驾驶员上路干了一段时间,见没出什么“危险”,便把套牌车队伍迅速扩大到8台。如果有车辆被抓,何成立、张珍云就负责想各种办法索要黑车。一段时间后,该团伙逐渐干出点“名堂”,何成立、张珍云召集社会闲散人员孙宝辉、董凤凯等人非法介绍套牌车、黑车进行挂靠,并对挂靠的非法营运车辆提供收费保护“服务”,每车每月收取2500元至3000元不等。孙宝辉,董凤凯每揽10台车会获3000元提成。一年间,该团伙壮大到拥有各种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黑车等100多辆,团伙每月收益多达20余万。非法营运期间,这些黑车主漫天要价、敲诈乘客,强行拼客、抢客、宰客等,甚至谩骂、阻挠、威胁执法人员执法。
2010年11月,哈尔滨市警方开始收网行动,抓获了何成立、张珍云黑团伙的犯罪成员5人,传唤驾驶人员10余人,暂扣各种非法营运出租车7辆及收费记录本、账本、挂靠人员名单等,一举打掉了以何成立、张珍云为首的非法运营黑出租车、收取黑出租车保护费的非法经营犯罪团伙。
新闻链接
哈尔滨市“黑车”特点
———利益驱动,非法快速敛财。一般一辆报废出租车购买价格近2000元,年获利可达10余万元。
———经营黑出租车的团伙成员自养黑出租车,雇用司机,每名司机每天向团伙成员交120—140元不等的管理费,流程相当于一个出租车公司。
———团伙还吸纳其他自养黑车的车主进行挂靠,并提供收费保护,每个挂靠该团伙的车主每月向团伙交纳2500元至3000元的“保护费”。
———团伙成员基本上为社会闲散无业人员或外地来哈人员。
———一些自养黑出租车的车主挂靠的保护团伙不固定,哪个团伙对他有利,就去挂靠哪个团伙。而提供保护“服务”的团伙负责在黑车被查扣时,有专人负责通过不正当手段,甚至围攻执法人员索要黑车。
———公安部门掌握哈尔滨市有套牌等各类“黑出租车”千余辆。
———非法营运的黑车车型多数是捷达和微型面包。
———哈尔滨市“黑出租车”主要活动在道里、道外、南岗、香坊等区,非法营运的“黑车”则主要在平房、呼兰两个区实行点对点对接拉客。
———非法营运黑车在逢年过节或特殊天气时随意涨价,经常半路扔客。一些非法营运人员还实施抢劫、强奸乘客等犯罪,此类案件夜间尤其高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