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月26日讯 “十一五”期间,齐齐哈尔市深入推进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展了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了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为维护齐齐哈尔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深入指导,九县(市)在2008年全部启动和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大额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全面建立起来。全市通过采取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办法,扩大了大额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通过放宽参保年龄、降低缴费比例、减少缴费年限、提高医疗待遇、取消四种疾病限制、简化办事程序以及为并轨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接续医保关系等措施,使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到医保中来。
大学生参保是齐齐哈尔市医保“十一五”期间的一大突出贡献。2006年7月1日,齐齐哈尔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正式启动实施。通过突出政策优势、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合力推进等措施,使大学生医疗保险在学生中产生了良好反响,并顺利开展起来。
为缩小城乡差距,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逐渐惠及农民。2005年开始,齐齐哈尔市在讷河市试点开展农村医疗保险,通过采取政府投入大部分,农民个人负担小部分,建立个人账户以及不断调整政策让利于民等办法,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医保局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为己任,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多年来,该局数十次调整医保政策,让参保人员不断得到更多的实惠。目前,齐齐哈尔市城镇职工基本和大额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平均为89%,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大额住院报销比例平均为91%,特检特治报销比例平均为85%,10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支付限额从3600元至5万元不等,其中,肝肾移植、尿毒症报销比例为90%,其他病种报销比例为80%。
在居民医保待遇上,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5个百分点,达到了75%,高于全省平均报销比例23.3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万元。门诊大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80%,增加30个百分点。出台特定疾病补助办法,使患有尿毒症、肝肾移植的参保患者每年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3万元报销待遇基础上,又增加3万元报销标准,140多名特定疾病患者从此看病不用再发愁。此外,还将低保人员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进一步减轻了他们的家庭负担。
除基本医疗保险外,齐齐哈尔市工伤和生育保险运行情况良好。2006年1月份,齐齐哈尔市不仅在全省率先开展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而且还率先在全省启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目前已将龙江、讷河、克山、富裕、拜泉、甘南、依安、克东等8个县(市)5.1万名财政统发人员纳入工伤保险。此外,通过与建设局、劳动监察支队等部门联合推进“平安计划”二期工作,使1.46万名建筑和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在生育保险上,通过调整相应政策,提高待遇水平,调动了职工参保积极性。截至2009年底,全市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7.95万人和13.0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