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6日讯 25日,哈尔滨市警方发布2011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规定从26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我市每日6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每日零时至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夜除外)。
警方明确,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及房顶、阳台、楼梯、走廊等场所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对禁止销售和燃放的各类烟花爆竹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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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月26日讯 25日,哈尔滨市警方发布2011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规定从26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我市每日6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每日零时至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夜除外)。
警方明确,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及房顶、阳台、楼梯、走廊等场所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对禁止销售和燃放的各类烟花爆竹做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