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6日讯 今天是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再过一周,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即将到来,在市民忙年的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到哪里买年货既便宜又好;怀揣钞票的市民怎样才能保障财物的安全;忙年的市民如何不掉进假冒伪劣的陷阱……哈报从今天起推出忙年提示板专栏,专访与市民忙年有关的部门、专家,帮市民支招,给市民提醒,力求给忙年的市民提供一些参考。
商家各显其能大搞促销,大大小小的价签,让揣着钱四处采购的市民眼花缭乱。近来,陆续有市民在采购中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愉快,有的吃了哑巴亏,有的上当后仍旧蒙在鼓里。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负责同志。
散装食品两次称重,数不同
市民小付在一家肉灌制品店购买红肠和儿童肠,当场进行真空包装,到邮局邮寄。结果装箱、称重时发现,红肠加包装箱总重也没达到售货员所说的重量,肉灌制品店多收了差不多10元钱。第二天,小付带余下的儿童肠到店里复秤,结果95元钱买的儿童肠仅为85元钱,对方二话没说退回小付10元钱。
对此消保处处长王绪坤介绍,市民购买糖果、灌制品等散装食品,称重时要注意看电子称上显示的单价和重量,最好及时复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全市最低价”水分大
前不久,消保处接到市民林女士反映,红旗大街上某大型超市厕纸促销,店内大大的价格签上注明“本地最低价”。林当即买了几大包。结果第二天在另一家超市看到,同款产品正以更低价促销。林到第一家超市讨说法,对方却将价格签上一行不太明显的小字指给林女士看,上面写着“距本店直径3公里之内”。可是林女士发现3公里内根本没有别的大超市,该商家的“最低价”根本没有可比性。
消保处负责人介绍,商家常会以“全市最低价”、“同类最低价”等字眼吸引消费者,在以往的检查和市民投诉中发现,“全市最低价”之类的宣传后多伴有不同程度的消费“陷阱”。以家电为例,同款产品,即使是同一连锁店的不同区店,价格也可能有差异。因此建议市民购买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不要轻信一家之言。
“买东赠西”搭售过期商品
本月中旬,市工商局有关部门连续三天对大型超市进行明察暗访,发现有过期食品正在销售的情况。据了解,节日促销商家都会搞些“买几赠几”或“买东赠西”的活动,一些市民经常是被赠品吸引而购买正品,抢购中忽视保质期。
专家提醒,购买类似食品时,应仔细查看赠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般来说,搭售或赠送的食品多是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这类食品被称为“顶期产品”,按规定在到保质期前一个月应及时下架。但部分商家或管理不严,或企图鱼目混珠,大肆促销,吸引市民购买。专家建议,采购要考虑实际需要,不要盲目被搭售、赠送蒙蔽了判断力,更要计算好食品的预留期,防止买回家还没等吃就过期了。
金银、名表“无因不退换”
21日,接连有两位购买贵重物品市民投诉。其中一位女士想退掉刚花4000多元买的手表,结果遭拒。另一市民想退掉新买的一个高档电饭煲,同样遭拒。
王处长介绍说,金银珠宝、首饰、手表等常在节日里被当作贵重礼物赠送亲友,有的干脆连同发票一起送人,为的是可以随意退换,甚至变现。但是按相关规定,金银、珠宝、手表以及部分高档家用电器,多在“无因不退换”范围内。而“无因不退换”是指非质量问题的无理由退换货,个人喜好不考虑在退换理由之内。因此,市民购买金银首饰、名表等高档商品前一定要反复衡量,或在交款前与商场约定好退换条件,并留下书面证据,最好的办法是带亲友一起选购,防止买后反悔。